自出生之日起到出生后的28天内,取得长沙市户籍并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参保费用的,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,享受待遇参照成人标准。
缴费期原则上为2018年9月1日至12月31日,未达到规定参保率的统筹地区,可适当延长至2019年2月28日。
未在规定缴费期内缴费的,在缴纳当年医疗保险费的个人部分后,从缴费次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。
新生儿出生后28天内需要办理新生儿医保,如果超过28天未办理的,需要补缴670元才能立即生效,否则也要3个月后才能享受报销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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